导读:百川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及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 经理蒋国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蒋国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 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6 年8 月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曹彩娥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当选为总经理的同时,曹 彩娥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元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及聘任财务总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蒋国强先生、曹彩娥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将按照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工作交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国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 万股,曹彩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 万股, 蒋国强先生、曹彩娥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蒋国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曹彩娥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蒋国强先生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附件: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曹彩娥女士、朱元庆先生简历
曹彩娥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共江苏 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中共江阴市第十四届党代表,高级经济师,会 计师。历任江阴市百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主办会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南通百川 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百川化学(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曹彩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 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彩娥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元庆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2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和理学双学士学位, 会计师。历任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经 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元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元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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