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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琚制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导读:仙琚制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14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公 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13.45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3.4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3.2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9日、2026 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3)、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8)、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回购的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承 诺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年6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69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8%,最高成交价为8.5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826,48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 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4)。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2026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5、2026-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17,952,96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149%。最高成交价 为8.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703.60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 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实施 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 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激励管理团队,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及股东利益的实现,提升公司 整体价值。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 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 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952,962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149%,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回购股 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 成之后36 个月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 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 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 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

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公司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 程序后予以注销。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届时公司将按照《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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