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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帅电: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导读:*ST帅电: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 个人的说明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嘉科技”)股东李连强、 斯应昌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惠嘉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 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备考 审阅机构;

5、上市公司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已与上述中介机构签订了有偿聘请协议,上述中介机构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出具了专业意见或报告,相关聘请行 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机构或个人参与本次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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