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中矿业: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证券代码:001203 |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 公告编号:2026-092 |
| 债券代码:127070 |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大中矿业 | 股票代码 | 001203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林圃正 | 李云娥 | ||
| 办公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黄河大街55号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黄河大街55号 | ||
| 电话 | 0472-5216664 | 0472-5216664 | ||
| 电子信箱 | info@dzky.cn | info@dzky.cn |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1,777,906,450.25 | 1,972,326,599.41 | -9.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22,041,110.42 | 405,561,886.96 | -20.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95,416,960.52 | 400,291,505.85 | -26.2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42,157,133.70 | 627,642,696.34 | 18.2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27 | -22.2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27 | -22.2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9% | 6.77% | -2.38%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8,661,903,891.25 | 17,037,353,279.92 | 9.5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339,505,065.86 | 7,319,089,840.63 | 0.28%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1,49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44% | 635,325,312 | 0 | 质押 | 110,076,502 | |
| 林来嵘 | 境内自然人 | 13.25% | 203,083,995 | 152,312,996 | 质押 | 7,150,000 | |
| 梁欣雨 | 境内自然人 | 5.39% | 82,665,353 | 0 | 质押 | 31,200,000 | |
| 林圃生 | 境内自然人 | 3.16% | 48,491,433 | 36,368,574 | 质押 | 17,692,000 | |
| 林圃正 | 境内自然人 | 2.00% | 30,692,632 | 23,019,474 | 质押 | 6,528,803 | |
| 安素梅 | 境内自然人 | 1.23% | 18,890,600 | 0 | 不适用 | 0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16% | 17,810,250 | 0 | 不适用 | 0 | |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7% | 10,216,399 | 0 | 不适用 | 0 | |
| 梁宝东 | 境内自然人 | 0.54% | 8,338,859 | 6,479,144 | 不适用 | 0 | |
| 牛国锋 | 境内自然人 | 0.49% | 7,500,100 | 7,500,000 | 质押 | 2,720,00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林来嵘先生、安素梅女士合计持有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林来嵘先生和安素梅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来嵘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圃生先生及林圃正先生与林来嵘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安素梅女士系母子关系。林圃生先生与林圃正先生系兄弟关系。牛国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梁欣雨女士与梁宝东先生系父女关系。除此以外,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196,080股,持股比例为0.80%,属公司前10名股东之一。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大中转债 | 127070 | 2022年08月17日 | 2028年08月17日 | 93,422.99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 资产负债率 | 60.67% | 57.04% |
| 流动比率 | 0.31 | 0.29 |
| 速动比率 | 0.16 | 0.17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5.98 | 6.2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9,541.70 | 40,029.15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1.49% | 11.25% |
| 利息保障倍数 | 3.42 | 4.22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4.79 | 4.46 |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事项基于对个人资金的需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计划自2026年1月14日起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80,215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董事长牛国锋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0股;高级管理人员张杰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8,7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期间,梁欣雨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80,215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2026年1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12,214,289股,下同)的0.99%;牛国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张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8,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截至2026年4月13日,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2、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事项
公司原财务总监邹庆利先生因个人家庭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治理的需要,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查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向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6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3)、《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含),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2,000万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年产4万吨碳酸锂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事项随着公司管理区域的扩大,安全管理形势日益严峻,安全监管压力日益增强,迫切需要更专业的矿业管理者,故公司对王喜明先生、林圃生先生的任职做出调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喜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林圃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王喜明先生自担任总经理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郭惠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外,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选举王喜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聘任为董事之日起同步担任副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533,080,43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196,845股后的1,520,883,5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故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76元/股调整为10.5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6年6月30日开始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6、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周油坊铁矿采矿权及周边勘查探矿许可证的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日晟矿业于报告期内新增一项周油坊铁矿采矿权及周边范围的勘查探矿许可证,面积4.611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2026年5月29日至2031年3月22日。周油坊铁矿经2024年矿产资源储量重新评审备案后,新增资源量16,130.25万吨,现全区总矿石量达28,235.79万吨。2025年7月,公司取得生产规模为650万吨/年的采矿许可证,较原采矿规模增加200万吨/年。本次进一步取得周油坊铁矿采矿权及周边勘查探矿许可证,有利于公司对采矿权深部及周边范围开展地质勘查工作,探寻新增铁矿资源,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铁矿石资源储备,为扩产后的持续生产提供资源接续保障,巩固公司铁矿主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周油坊铁矿采矿权及周边勘查探矿许可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7、关于合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事项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三方〈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万华化学(四川)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电池材料公司”)签署三方《投资协议书》,公司与万华电池材料公司拟在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合作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盐项目”,分三期建设。为推进项目实施,公司与万华电池材料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作为上述一期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4亿元(持股80%),万华电池材料公司以现金出资0.6亿
元(持股20%)。报告期内,上述合资子公司四川大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四川省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4日、2026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三方〈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关于签署三方〈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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