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威尔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威尔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6 年7 月17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8 月7 日(星期五)下午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8 月7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7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7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锦大道1 号公司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邓艳群女士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31 日。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 人,代表股份124,223,24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5.87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115,982,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1.5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 人,代表股份8,240,9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3704%。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会议由邓艳群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股东代表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对 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11,241,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294%;反对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0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11,241,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4%;反对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同意124,212,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 反对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25%。

同意11,238,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9%;反对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6%;弃权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2.06 《限售期》

同意124,203,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5%; 反对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11,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1%。

同意11,23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6%;反对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6%;弃权11,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2.07 《上市地点》

同意124,209,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 反对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5,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44%。

同意11,236,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1%;反对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6%;弃权5,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2.08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124,214,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 反对8,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11,241,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9%;反对8,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9 《募集资金投向》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同意124,204,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 反对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89%。

同意11,230,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7%;反对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6%;弃权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11,241,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4%;反对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24,216,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反对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11,243,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8%;反对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124,215,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 反对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4,216,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反对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11,243,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8%;反对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21,208,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 反对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8,234,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9%;反对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吉安嘉威永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嘉威志成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21,208,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 反对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8,234,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9%;反对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吉安嘉威永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嘉威志成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21,208,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 反对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8,234,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9%;反对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吉安嘉威永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嘉威志成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幸幸、罗晓丹

3、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江西威尔高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7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