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研奥股份: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 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7月28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 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 间,除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的 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国泰海通非本激励计划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曾就本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与其工作人员(公司原保荐代表人)进行简 要业务咨询并对其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其未参与本 激励计划方案的具体设计与制定工作,亦不存在泄露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上述股票买卖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 门基于独立投资策略作出的正常交易行为,其相关业务部门未 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 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 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 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 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 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 证明》;
2.中登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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