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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浙江世宝: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03证券简称:浙江世宝公告编码:2026-034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董事汤浩瀚、张兰君、周裕、闵海涛、王志福、徐晋诚、李兴建、吴琅平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董事会秘书刘晓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世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事项,并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9,4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汽车线控转向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56,230.0056,230.00
2乘用车新一代智能上转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43,800.0043,800.00
3汽车电子PPK产线产业化智能升级改造项目10,000.0010,000.00
4线控转向及角膜块系统研发能力建设改造提升项目9,370.009,370.00
5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139,400.00139,4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分别逐项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按照有关程序向深交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能够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终止发行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如与本次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等)作相应调整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购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4、根据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并根据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回复相关问题并制作、修订、补充、签署、递交、呈报相关申请文件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文件;

5、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10、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并另行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将上述与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

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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