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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导读:广合科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9 月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4 年9 月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4 年9 月27 日,公司通过内部OA 系统公示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内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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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 年9 月27 日至2024 年10 月7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 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异议。2024 年10 月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 年10 月17 日,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 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4 年11 月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

6、2024 年12 月12 日,公司完成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向222 名激励对象授予29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期为2024 年12 月13 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2,300,000 股增加 至425,265,000 股。

7、2024 年12 月12 日,公司完成2024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向222 名激励对象授予296.50 万份股票期权。

8、2025 年3 月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0,000 股及注销股票期权30,000 份。

9、2025 年4 月21 日,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25 年5 月19 日,公司办理完成30,000 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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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期权注销事宜;2025 年5 月22 日,公司办理完成3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登记手续。

10、2025 年9 月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决定将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35.73 元/份调整 为35.25 元/份,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授予价格由17.87 元/股调整 为17.39 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5 年9 月23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8 名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的63.5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35.25 元/份,授予预留的 6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39 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182,500 股及注销股票期权182,500 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和确 认,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5 年10 月10 日,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25 年10 月24 日,公司办理完成182,5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2025 年10 月30 日,公司办理完成182,500 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2、2025 年11 月5 日,公司完成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 登记工作,向78 名激励对象授予6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 日期为2025 年11 月7 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5,052,500 股增加至 425,687,500 股。2025 年11 月5 日,公司完成2024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 授予登记工作,向78 名激励对象授予63.50 万份股票期权。

13、2025 年11 月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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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248 股及注销股票期权23,248 份,确定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180 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可行权股 票期权数量为915,752 份,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5,752 股,上海市 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5 年12 月15 日,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26 年4 月14 日,公司办理完成23,248 份 股票期权注销事宜;2026 年4 月24 日,公司办理完成23,248 股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5、2026 年4 月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8,600 股及注销股票期权18,600 份,确定公司2024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29 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 数量为154,400 份,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400 股,上海市锦天城 (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6、2026 年8 月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行 权价格由35.25 元/份调整为34.60 元/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 17.87 元/股调整为16.74 元/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由17.39 元 /股调整为16.74 元/股,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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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人民币4.80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成,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人民币6.456411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应当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依据及结果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其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 0-V)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 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P 0-V=35.25-0.6456411 approx 34.60 元/份]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 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 0-V)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1 为2024 年度每股的 派息额;V2 为2025 年度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本次激励计划回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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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0-V 1-V 2=17.87-0.48-0.6456411 approx 16.74 元/股]

本次激励计划回购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

[P=P 0-V 2=17.39-0. 6456411 approx 16.74 元/股]

议。

以上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实施年度权益分派所致,上述调整事项符合 《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一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1、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公司本次调 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的原因、依据和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3、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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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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