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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行科技: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并行科技: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控银杏南通基金”)、吕大龙先生、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龙芯”)、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杏华清”)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前,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1601%。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收到股东清控银杏南通基金、银杏华清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清控银杏南通基金于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合计59,900股;银杏华清于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7,067股,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由15.1601%减少至15.00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上述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情形。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持股变动时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7日
股票简称并行科技股票代码920493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是√ 否□
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59,9000.0989%
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集中竞价37,0670.061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吕大龙持有股份4,094,2006.75814,094,2006.75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094,2006.75814,094,2006.7581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800,0004.62182,800,0004.62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00,0004.62182,800,0004.6218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1,723,7512.84531,663,8512.74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23,7512.84531,663,8512.7464
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有股份566,3360.9348529,2690.87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66,3360.9348529,2690.87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9,184,28715.16019,087,3201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184,28715.16019,087,32015.0000

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137)。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清控银杏南通基金、银杏华清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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