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复星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证券简称:复星医药公告编号:临2026-106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方1 | 名称 | 复星健康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5,000万元 | |
| 截至2026年8月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折合人民币约209,329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 | |
| 被担保方2 | 名称 | 钟吾医院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7,000万元 | |
| 截至2026年8月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11,755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 |
| 被担保方3 | 名称 | 武汉健嘉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000万元 | |
| 截至2026年8月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4,566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 | |
| 被担保方4 | 名称 | 南京健华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000万元 | |
| 截至2026年8月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3,534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 | |
| 被担保方5 | 名称 | 扬州健嘉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500万元 | |
| 截至2026年8月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1,246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被担保方5系担保方(健嘉康复)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反担保安排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 | 人民币0元 |
| 截至2026年8月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 | 折合人民币2,219,516万元1 |
| 对外担保金额占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45.54% |
| 风险提示 | 本次担保中,部分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6年8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信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一》,约定由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于2026年8月6日至2028年6月30日期间与中国信托银行所签订的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高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该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包括:(1)由复星健康之股东盘李琦、恒生实业、林俊杰分别质押其持有的复星健康股权,(2)由复星健康之间接股东宁波砺星、宁波砺坤(均为员工参与激励计划的间接持股平台)分别质押各自持有的宁波砺定
的合伙份额,(3)由复星健康质押其他应收款。
2、2026年8月6日,控股子公司钟吾医院与民生银行宿迁分行达成《综合授信合同》,由钟吾医院向民生银行宿迁分行申请期限一年、人民币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日,本公司与民生银行宿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二》,约定由本公司为钟吾医院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钟吾医院将抵押土地和房产使用权/所有权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2026年8月6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与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三》,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武汉健嘉于2025年5月6日至
其中外币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
系复星健康股权激励计划的持股平台。
2029年12月30日(含首尾两日)期间与民生银行武汉分行所签订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高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武汉健嘉的另一方股东武汉诚和瑞将质押其所持有的武汉健嘉30%的股权、按对武汉健嘉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4、2026年8月6日,控股子公司南京健华与南京银行签订《最高债权额度合同》,由南京健华向南京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同日,健嘉医疗(系南京健华之间接控股股东)与南京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四》,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南京健华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南京健华的另一方股东江苏凝旭将质押其所持有的南京健华30%的股权、按对南京健华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5、2026年8月6日,控股子公司扬州健嘉与扬州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由扬州健嘉向扬州农商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2026年8月6日至2028年7月8日止。同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康复(系扬州健嘉之控股股东)与扬州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五》,约定由健嘉康复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已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本公司2026年3月25日、2026年6月1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另行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经本公司股东会批准,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时(即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或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止,本集团可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0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股东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截至2026年8月6日,该已获批担保额度及其使用情况(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被担保方 | 已获批的担保额度4 | 已使用的担保额度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4 |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 | 3,000,000 | 330,494 | 2,669,506 |
| 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 | 500,000 | 6,000 | 494,000 |
| 合计 | 3,500,000 | 336,494 | 3,163,506 |
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
根据股东会授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如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有余额未使用的,该等余额可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复星健康
| 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名称 | 复星健康 | ||
| 上市公司对其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本公司、宁波砺定、盘李琦、林俊杰、佛山禅西城投、恒生实业、佛山禅高城创投分别持有其85.7951%、5.2224%、3.3335%、2.4800%、2.2331%、0.4893%、0.4466%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胡航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5665993901 | ||
| 成立时间 | 2010年12月28日 | ||
| 注册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82,783.5909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从事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医疗卫生行业及其相关领域(医疗保健业、医疗教育业)的投资;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委托从事医院管理,提供医院管理咨询(除经纪)。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体口径)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81,144 | 880,794 | |
| 负债总额 | 376,904 | 382,080 | |
| 资产净额 | 504,240 | 498,714 | |
| 营业收入 | 14,393 | 1,843 | |
| 净利润 | 3,990 | -5,569 | |
(二)钟吾医院
| 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名称 | 钟吾医院 |
| 上市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 对其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复星健康持有其约61.43%的股权、30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其约38.57%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王纬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915925096275 | ||
| 成立时间 | 2012年3月15日 | ||
| 注册地 | 江苏省宿迁市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75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服务;一般项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紧急救援服务;体育健康服务;停车场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体口径)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2,111 | 62,326 | |
| 负债总额 | 37,487 | 37,514 | |
| 资产净额 | 24,624 | 24,812 | |
| 营业收入 | 32,478 | 8,383 | |
| 净利润 | -1,763 | 288 | |
(三)武汉健嘉
| 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名称 | 武汉健嘉 |
| 上市公司对其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健嘉康复、武汉诚和瑞分别持有其70%、30%的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邱斌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5MACM55CL84 |
| 成立时间 | 2023年6月29日 | ||
| 注册地 | 湖北省武汉市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餐饮服务;医疗美容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疗服务。一般项目:医院管理;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紧急救援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体口径)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6,983 | 18,316 | |
| 负债总额 | 15,472 | 17,070 | |
| 资产净额 | 1,511 | 1,246 | |
| 营业收入 | 4,329 | 1,289 | |
| 净利润 | -1,427 | -276 | |
(四)南京健华
| 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名称 | 南京健华 |
| 上市公司对其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健嘉康复、江苏凝旭分别持有其70%、30%的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潘凝红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5MAC3DWRR2F |
| 成立时间 | 2022年11月11日 |
| 注册地 | 江苏省南京市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一般项目:医院管理;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办公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体口径)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5,087 | 14,762 | |
| 负债总额 | 14,956 | 15,220 | |
| 资产净额 | 131 | -458 | |
| 营业收入 | 5,881 | 1,561 | |
| 净利润 | -1,329 | -513 | |
(五)扬州健嘉
| 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名称 | 扬州健嘉 |
| 上市公司对其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健嘉康复持有其100%的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高斌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03MA1YCW504E |
| 成立时间 | 2019年5月13日 |
| 注册地 | 江苏省扬州市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8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食品销售;一般项目:养老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病人陪护服务;日用百货销售。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体口径)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191 | 5,943 | |
| 负债总额 | 9,216 | 9,183 | |
| 资产净额 | -3,025 | -3,240 | |
| 营业收入 | 2,861 | 395 | |
| 净利润 | -1,879 | -434 |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于2026年8月6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期间与中国信托银行所签订的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复星健康依约应向中国信托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提前到期或展期)之日起二年。
4、生效:《保证合同一》自2026年8月6日起生效。
(二)《保证合同二》
1、由本公司为钟吾医院向民生银行宿迁分行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钟吾医院依约应向民生银行宿迁分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二》自2026年8月6日起生效。
(三)《保证合同三》
1、由健嘉医疗为武汉健嘉于2025年5月6日起至2029年12月30日(含首尾两日)期间与民生银行武汉分行所签订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武汉健嘉依约应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三》自2026年8月6日起生效。
(四)《保证合同四》
1、由健嘉医疗为南京健华向南京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南京健华依约应向南京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提前到期或展期)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四》自2026年8月6日起生效。
(五)《保证合同五》
1、由健嘉康复为扬州健嘉向扬州农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扬州健嘉依约应向扬州农商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五》自2026年8月6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发生,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被担保方限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
根据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6年8月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219,516万元,约占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5.54%;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的担保。
截至2026年8月6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释义
| 被担保方1、复星健康 | 指 | 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被担保方2、钟吾医院 | 指 | 宿迁市钟吾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 被担保方3、武汉健嘉 | 指 | 武汉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 被担保方4、南京健华 | 指 | 南京健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 被担保方5、扬州健嘉 | 指 | 扬州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 本公司 | 指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
| 佛山禅西城投 | 指 | 佛山市禅城区禅西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佛山禅高城创投 | 指 | 佛山市禅高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恒生实业 | 指 | 深圳市恒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健嘉康复 | 指 | 上海健嘉康复科技有限公司 |
| 健嘉医疗 | 指 | 健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江苏凝旭 | 指 | 江苏凝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民生银行宿迁分行 | 指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 指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 南京银行 | 指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
| 宁波砺定 | 指 | 宁波砺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波砺坤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砺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波砺星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砺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武汉诚和瑞 | 指 | 武汉诚和瑞健康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扬州农商行 | 指 |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信托银行 | 指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保证合同一》 | 指 | 2026年8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信托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 《保证合同二》 | 指 | 2026年8月6日,本公司与民生银行宿迁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 《保证合同三》 | 指 | 2026年8月6日,健嘉医疗与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 《保证合同四》 | 指 | 2026年8月6日,健嘉医疗与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 《保证合同五》 | 指 | 2026年8月6日,健嘉康复与扬州农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六年八月七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