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翰博高新: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6 年6 月10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批准实施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已完成非交易过户,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
(一)公司于2023 年10 月1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 年11 月1 日召开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81),并于2023 年11 月10 日披露了《股份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3-092)。
公司于2024 年2 月1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11),截至2024 年2 月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2,28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支付 的总金额为29,997,240.57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4 年7 月2 日披露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于2024 年9 月13 日及2025 年5 月12 日将1,613,981 股和197,575 股非交易过户至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用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披露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471,144 股。
(二)公司于2024 年2 月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披露《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并于2024 年2 月19 日披露了《股 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于2024 年5 月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进展情况暨回购股份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5),截至2024 年5 月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7,166,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 成交总金额为100,008,088.12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6 年5 月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中345,523 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 关规定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816,667 股,涉及的股票数量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4380%。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股份 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份额认购、股票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4499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1,225.61 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1,225.61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 1,176.10 万元,奖励基金额度不超过49.51 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225.61 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法薪酬、 自筹资金、公司奖励基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公司不存在向 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 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 年8 月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816,667 股公 司股票已于2026 年8 月5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翰博高新 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0.4380%,过户价格为15.01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 个 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 个月, 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实际用途与拟定 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 号――回购股份》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议案时相关人员均已回避表决。除前述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
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员工持股计划采取公司自行管理的模式。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 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一致行动人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于计提的年度奖励基金的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计提年度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属于企 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 的规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会计处理如下:
酬。
1、计提年度奖励基金时,计入公司当期的成本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
2、支付奖励基金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股票的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 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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