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对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郑津、罗国兵、黄华琳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郑津、罗国兵、黄华琳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100 号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郑津、罗国兵、黄华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 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郑津、罗国兵、 黄华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 11 号),2026 年1 月至3 月期间,你公司与关联方柳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但未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第1.4 条、第2.1.1 条、第6.3.6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郑津、总裁罗国兵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 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1.4 条、第2.1.2 条、第4.3.5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 有主要责任。
你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华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1.4 条、第2.1.2 条、第4.3.5 条、第4.4.2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 有主要责任。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 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 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6 年8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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