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瀚川: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8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8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59,409,90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59,409,90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4.8529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4.8529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75,878,32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5,419,344股,不享有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昌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59,161,714 | 99.5822 | 226,300 | 0.3809 | 21,894 | 0.0369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59,165,613 | 99.5887 | 220,401 | 0.3709 | 23,894 | 0.0404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15,127,483 | 98.3858 | 226,300 | 1.4718 | 21,894 | 0.1424 |
| 2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15,131,382 | 98.4111 | 220,401 | 1.4334 | 23,894 | 0.1555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和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剑、梁丽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及《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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