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快讯 >   正文

向美全因船舶出港前未按规定报告航次相关信息被温州海事局罚款2000元 海事部门严抓船舶污染防治合规要求

导读:向美全因船舶出港前未按规定报告航次相关信息被温州海事局罚款2000元 海事部门严抓船舶污染防治合规要求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向美全因船舶未在出港前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温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在官方平台完成公示,相关违法主体需在规定时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否则将面临后续的信用惩戒或强制执行等衍生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向美全
违法案由船舶未在出港前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7042040027-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210*******3212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1
作出处罚机关温州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向美全,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未在出港前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4204002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10*******3212,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温州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相关船舶运营主体需严格落实船舶防污染相关报告要求,主动依规报送航次相关运行数据,共同维护海洋环境防治管理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向美全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日,法定代表人向美全,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兴化市合陈镇合塔集镇59号*。


事件点评
本次温州海事局针对涉事个人作出的2000元小额处罚,属于船舶运营环节的合规警示类处置,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关联经营主体的日常航运业务、财务状况产生实质负面影响。该事件也提示航运从业者需严格落实船舶燃油相关信息报备要求,规避同类合规疏漏。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