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王建泽因未按船舶监督报告纠正缺陷被防城港海事局罚款300元 海事处罚严格依规执行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建泽因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2026版),被防城港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部门严格落实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整改船舶安全隐患的常规执法举措,相关违法主体的海事合规记录将受到本次处罚的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王建泽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706*******0412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3201001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二)项、《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沿海2026)第73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防城港海事局 |
本次防城港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王建泽,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未按照三类船舶安全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对应缺陷或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32010019-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706*******0412,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裁量基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沿海2026)第73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4日,执法主体为防城港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建泽成立日期2015年3月10日,法定代表人王建泽,所属行业为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潮州市潮安区金丰村大湖池门牌2号。
事件点评
本次防城港海事局对个人作出的300元小额处罚,属于海事领域针对船舶安全监督整改不到位的常规监管举措,警示相关从业人员需严格对照三类船舶监督检查报告要求落实缺陷整改,避免因违规产生不必要的信用记录与合规成本,对航运相关经营主体也形成明确合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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