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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飞因船舶特殊水域航行违规被黄浦海事局罚款500元 海事部门严管特殊水域航行安全

导读:李高飞因船舶特殊水域航行违规被黄浦海事局罚款500元 海事部门严管特殊水域航行安全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高飞因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被相关海事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该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将被纳入海事监管信用记录,对涉事当事人后续的海事相关作业资质核验、航行活动审批等事项可能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李高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25*******7213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32000178-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4
作出处罚机关黄浦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李高飞,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32000178-1-2,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25*******7213,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黄浦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航行违规处罚信息,也进一步提醒各类海上航行主体严格遵守不同特殊水域的航行规则,共同维护海上通航秩序与航行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高飞成立日期2011年2月22日,法定代表人李高飞,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东杨庄村后马路。


综合点评
本次黄浦海事局对自然人李高飞的500元小额处罚,属于针对个体船员航行违规的常规监管举措,不涉及任何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类公司的正常经营、资质信誉及业务开展造成直接影响。相关航运企业可借此梳理内部航行合规培训,强化船员对特殊水域航行规则的认知,规避同类个体违规行为牵连企业合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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