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快讯 >   正文

珠海标准调整:2300元/人/月

导读:珠海标准调整:2300元/人/月

近日

珠海市民政局发布通知

2026年9月1日起

提高珠海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更多详情

小金带你去了解

提高护理标准

从2026年9月1日起:

● 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确定)由104元/人/月提高到115元/人/月

● 半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由1248元/人/月提高到1380元/人/月

● 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确定)由2080元/人/月提高到2300元/人/月

加强资金保障,确保照料护理费及时足额发放

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费应于每月20日前完成发放,并按规定及时重新签订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费要统一支付到提供服务的供养机构账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要支付到照料护理人账户。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特困人员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探索统筹使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通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等方式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

各区要定期调度辖区内照料护理费发放、资金使用管理、照料护理服务等情况,确保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安全有人关注、权益有人维护。

规范政策落实,不断提升照料护理服务质量

各区要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以及新媒体等各种宣传渠道,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宣传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

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救助政策规范落实排查工作,综合运用档案抽查、入户走访、政策比对、数据核验等方式,确保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照料护理人履行协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公示等关键环节规范落实。

要充分考虑特困人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人员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积极采用“政策清单”“幸福清单”等形式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及调整标准情况进行宣传解读,确保特困人员及其照料护理人知晓政策,对于特困人员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要及时处理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不断提升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转发周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