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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定密权≠不能定密

导读:无定密权≠不能定密

(来源:上观新闻)

在日常工作中,有些基层单位认为“本单位没有定密权就不能开展定密,所以本单位从未产生过密文,派生的涉密文件也不需定密”,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

保密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定密包括原始定密和派生定密,定密权=原始定密权,派生定密不受定密权限限制;没有定密权但经常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机关、单位,或者虽有定密权但经常产生超出其定密权限的国家秘密事项的机关、单位,可以向授权机关申请定密授权。

由此可知,无定密权(原始定密权)的机关、单位可以通过申请定密授权和派生定密两种方式开展定密工作,产生本单位密文。

如何区分原始定密、派生定密

(一)原始定密权(定密权)

来 源:保密法第十三条,法定 / 书面授权取得。

适用场景:单位首次产生全新涉密事项(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判断是否涉密)。

限 制:不能超出权限定更高密级;无定密权单位不得开展原始定密。

(二)派生定密(不受定密权限限制)

来 源:《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单位开展派生定密,不受定密权限限制。

适用场景:执行、办理已定密事项产生新载体的定密活动

关键规则:没有原始定密权的市级、县级、乡镇机关单位,照样可以派生定密;仅有秘密级定密权的单位,可以派生产生机密级材料;派生定密只能沿用已定密事项密级、保密期限,无权自行调高和调低密级、擅自解密。

法律责任

《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机关、单位发现定密责任人和承办人定密不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1.派生事项应当确定国家秘密而未确定的;

2.派生事项不应当确定国家秘密而确定的;

3.未按照法定程序派生定密的;

4.未按规定标注派生国家秘密标志的;

5.未按规定变更派生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的;

6.派生国家秘密不应当解除而解除的;

7.派生国家秘密应当解除而未解除的;

8.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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