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南通金源特种燃料公司因未按规定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被泰州海事局罚款2500元 海事处罚严格依规维护内河通航秩序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南通金源特种燃料有限公司因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被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10月22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领域信用档案,对企业后续相关海事业务的办理合规性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南通金源特种燃料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696Q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1075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2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主体为南通金源特种燃料有限公司,涉事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751-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696Q,本次处罚参照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2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相关航运及关联燃料供应类企业,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相关规定,主动合规操作,避免因流程疏漏触发合规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南通金源特种燃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7月5日,法定代表人丁强宝,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24人,注册资本101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1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通市崇川区星光域花园65幢1601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王德芹 | 73.0314% | 743.46 | 2030-12-30 | - |
| 2 | 王德华 | 26.9686% | 274.54 | 2015-12-30 | - |
事件点评
南通金源特种燃料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信息,被泰州海事局处以2500元罚款。本次处罚金额较低,属于合规警示类惩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资金运转造成实质冲击。但该处罚已对外公示,将在企业信用档案中留下合规瑕疵记录,提醒公司需尽快完善船舶进出港信息报送流程,规避后续同类违规引发的更严厉监管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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