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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商业运营和物业租赁业务

导读:阳光股份: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商业运营和物业租赁业务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阳光股份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与深圳瑞欣智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华光科技及华光信息(“华光科技”“华光信息”统称为“目标公司”)60%的股权并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本次交易金额较小,标的整体资产及经营规模较小,对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营收及利润影响有限,现有的规模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商业运营和物业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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