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澜沧古茶(06911)涉 3000 万货款纠纷一审被判连带担责任 将按法定程序进行上诉
澜沧古茶(06911)公布,于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广州康瑞收到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冀0108民初8666 号)(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法院作出主要判决如下:1. 广州茗荟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公司)、广州康瑞向河北华恩商贸有限公司(河北公司)返还货款人民币3,000万元;2. 广州公司、广州康瑞须向河北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及相关利息;3. 王娟女士、张慕衡先生、广州天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及4. 公司及广州康瑞、广州公司、王娟女士、张慕衡先生、广州天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诉讼保全费。
一审判决为初审判决,该公司及广州康瑞拟聘请诉讼代理人,按法定程序进行上诉。经调查,王娟女士、张慕衡先生违规出具授权书和个人担保或保证行为已经损害了集团利益,董事会已要求两位当事人负责清偿诉讼案件所涉债务。两位当事人已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将承担因诉讼案件给公司及广州康瑞造成的一切损失。
后续董事会将根据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情况和对集团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等法律程序)予以相应追责,以维护集团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一审判决并非终审判决,且公司及广州康瑞拟依法提出上诉,诉讼案件的最终结果及其对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实际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倘一审判决最终获维持或相关责任最终由公司及╱或广州康瑞承担,集团可能面临的潜在责任包括一审判决所述货款人民币 3,000万元、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相关利息、案件受理费及诉讼保全费,具体金额将视终审判决、利息计算、实际执行情况及公司向相关责任方追偿的结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