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物产金轮:原控股股东低价减持与国资高价收购不具可比性
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公司的原控股股东多次出售股份,而且每次成交的价格都远远低于国资收购时的价格。请问这是否说明国资高价收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呢?
董秘回答(物产金轮SZ002722):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原控股股东减持系其资金安排所需,定价基于二级市场行情;而控股权变更涉及控制权溢价,且履行了国资监管程序,两者交易背景和定价逻辑不同,不具备直接可比性。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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