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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持续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 全力实现群众安居、宜居、乐居

导读:德州:持续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 全力实现群众安居、宜居、乐居

转自:德州发布

  8月7日,我市举行住房保障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哈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陈成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赵涛介绍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聚焦城镇低收入群体和新市民、青年人等各类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力推动住房保障工作走深走实,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

  坚持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我市先后出台了《德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德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德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房源筹集、准入审核到后期运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体系。

  坚持扩围扩面,让更多群众享受住房保障带来的温暖。自2009年我市中心城区建成首个保障房小区(乾城保障房小区)以来,目前全市已累计筹集公租房2.98万套,其中,中心城区筹集公租房3811套,公租房保障范围从最初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至目前中等偏下收入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家庭。2024年以来,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我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了土地供应、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一揽子利好政策,鼓励并引导各社会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与运营管理,打造了中元科技创业园等一批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保租房项目。今年以来,我们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租房方面实现了“破题”,成功落地了林庄二期等保租房项目,实现了去库存与优供给双赢。此外,我们还坚持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并举,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精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并实行分档补助、动态调整,满足多元化住房需求,目前全市每年有2000余户居民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有效减轻了住房困难群众的租房压力。

  坚持阳光操作,确保公正公平。不断完善从申请、审核到配租、租后管理的全链条服务标准体系。一是严格准入。严格核查“住房、收入、资产”等准入条件,加强与民政、人社、不动产等部门的数据联动。二是做优服务。全面推行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改革,让群众享受到“掌上办”、“就近办”、“多点办”的暖心服务。编制形成全市统一的服务指南、业务流程。三是公正公开。依据申请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困难程度等多项指标,建立“有序轮候、梯度保障”机制,实行“评分+摇号双轨制配租,确保配租过程公正、公开。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建设好房子,不断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让人民群众安居、宜居、乐居。

  近期我市出台的《德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明确: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请问这一条款写入政策文件的出发点是什么?具体将如何落地实施?

陈成刚

  增加这一条款主要基于三方面考量:一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推动住房保障从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延伸。二是顺应就业形态多元化趋势,回应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安居需求。三是对标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德州实际,在守住公平底线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务实原则。我市已先行将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群体纳入保障,并有效放宽条件:如取消个体工商户户籍限制,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宅基地不再计入住房审核范围,对多子女家庭适当放宽收入标准。此次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是保障覆盖面的再扩大,也是政策更具包容性和前瞻性的具体体现。为确保政策落地,我们将采取以下举措:第一,探索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定期限的灵活就业人员中开展保障试点,并允许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提取公积金账户资金直付公租房租金。第二,明确认定标准,精准识别对象。对灵活就业人员,探索以“持有居住证、收入认定、从业证明”作为主要认定依据,不设户籍、就业形式等附加限制,确保政策柔性落地。第三,实行分类保障,多种方式并举。根据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水平和住房需求,采取实物与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对收入较低家庭优先实物保障,对有一定财政承受能力的家庭以发放补贴为主。第四,建立年度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对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人群及时调整保障待遇,确保精准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研究配套操作细则,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的具体认定路径,试点先行、及时评估、动态调整,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扩大保障范围,努力让更多常住人口感受到“德州温度”。

  请问在方便群众公租房申请、审批方面,我市有哪些举措和便民措施?

赵涛

  我市坚持以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改革为抓手,构建“线上全域通办、线下就近能办、材料极简快办”的服务体系,重点推出三方面举措:一是双轨并行,畅通申请渠道。线上,群众可通过“爱山东”APP、政务服务网等平台申报;线下,市县两级设置11个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服务窗口,推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告知”,实现了“掌上办”“就近办”“多点办”。二是数据共享,提升审批效能。积极推动与民政、公安等10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户籍、房产等15类信息联网核验,申请材料精简60%,审批时限压缩33%。三是市县联动,统一规范运行。全市申请端口统一接入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市县两级服务框架上下衔接、有效联动,办件自动流转、实时反馈。通过以上措施,公租房申请从“多头跑”变为“一窗办”“一网办”,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率显著提升。

  公租房事关百姓福祉,我市在确保公租房公平善用、规范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哈勇

  公平善用是公租房管理的生命线。我们坚持闭环思维,全链条发力,重点做好五个方面:一是部门联动。打通与不动产、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数据接口,实现申请家庭收入、住房、车辆等信息的自动比对、即时核验,从源头上杜绝虚假申报。二是阳光分配。腾退房源全部纳入房源储备库,申请对象全部纳入轮候库,实行“按序轮候、公开选房”,审核结果在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动态监管。建立“日常巡查+定期抽查+年度复核”制度,每年度开展保障领域专项整治,严格整治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保障家庭信用档案。四是规范管理。制发了德州市公租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覆盖申请、审核、配租、租后管理等各个方面,建立了租赁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契约意识。五是动态退出。对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资格的家庭,设定合理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仍不退出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确保有限的公共资源惠及最困难的人民群众。

  保障性租赁住房近期受到各方关注。请问保租房保障对象是哪些群体?目前德州市筹集方式主要有哪些?

赵涛

  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稳步推进,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的住房诉求日益凸显,为切实纾解该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我市因地制宜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租房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在城镇稳定就业、本市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限制,旨在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提供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

  为扩大保租房房源供给,我市坚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筹集,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新建与改建并举。支持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及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新建保租房;同时,鼓励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等存量房屋改建保租房。二是盘活存量资源。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租赁型人才住房、人才公寓等存量房源纳入保租房管理范围,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此外,我市积极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租房,有效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有效供给。

  我市近两年在住房保障方面,出台了多个管理办法,提出多个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请问将采取什么措施确保这些政策落到实处?

陈成刚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确保新政策系统落地、取得实效,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在组织保障方面,市、县(市、区)政府是公租房保障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科学设定年度工作目标、编制资金预决算、组织分配运营等工作。财政、发改、民政等十余个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在资金保障方面,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所需建设、运营维护、租赁补贴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三是在土地保障方面,自然资源部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将相关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四是在技术保障方面,大数据部门通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为公租房保障审核提供有关支撑,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理。五是在配套政策方面,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框架统一,又贴合本地实际。六是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制作短视频、图文解读等通俗易懂的宣传产品,依托官方网站等渠道广泛宣传,让政策走进群众。此外,还将积极健全执行评估与监督机制,以数据检验成效,切实推动住房保障政策从“纸面”真正落到“地面”,切实兜牢住房民生底线。

  住房保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请问下一步,我市将重点从哪些维度发力,推动住房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赵涛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刚性住房需求,以管理提质增效为切入点,由点带面、系统施策,全面提升全市住房保障整体水平。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在政策体系上再优化,织密住房保障“兜底网”。持续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动态优化准入与退出机制。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依托智能化管理手段,保障公共资源的公平善用与高效配置。二是在供给力度上再加码,扩大优质房源“蓄水池”。在公租房兜底保障的基础上,科学研判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做好项目谋划。用足用好土地、资金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与运营,加快健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良好格局。三是在品质服务上再提升,打造安居宜居“新标杆”。积极建设保障性住房“好房子”,新建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装配式装修,同步规划建设便民设施,实现保障房小区公共服务配套全覆盖,推动保障性住房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迈进。四是在机制优化上再强化,提升群众安居“满意度”。完善“保障对象精准识别、保障方式精准匹配、保障过程精准监管、保障退出平稳衔接”的闭环工作流程,力争做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建立“保障对象定期回访”制度,了解群众居住体验,及时调整保障政策。鼓励专业运营机构入驻保障房小区,定期开展绩效评估,以优质的居住体验和高效的政务服务,托起更多群众的“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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