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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及实控人被立案 受损股民可索赔

导读:联创光电及实控人被立案 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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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8月4日晚,江西联创光电(维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创光电,代码:60036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伍锐先生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伍锐先生立案。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联创光电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明确取消前置程序。”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6年8月4日收盘持有联创光电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联创光电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首次买入该股票之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 本网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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