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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香港结算运作程序规则第8节就提呈收购所产生的印花税 继续以港币计算及缴付

导读:香港联交所:香港结算运作程序规则第8节就提呈收购所产生的印花税 继续以港币计算及缴付

9月14日,香港联交所刊发有关推出以人民币缴付印花税,以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投资者赔偿征费(现时暂停征收)及香港联交所交易费(统称“交易相关费用”)安排的通告。为免生疑问,根据《香港结算运作程序规则》第8节就提呈收购所产生的印花税,将不受上述人民币缴付安排影响,并将继续按现行安排以港币计算及缴付。

适用证券范围方面,根据《2026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修订条例》),于人民币柜台进行的双柜台证券交易而产生的印花税,将以人民币计算及缴付。

配合《修订条例》并在取得监管批准的前提下:

(a) 香港联交所将作出安排,于双柜台证券的人民币柜台进行交易而产生的交易相关费用以人民币缴付;及

(b) 为维持一致的缴付框架,于目前获豁免印花税的多柜台交易所买卖基金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人民币柜台进行交易而产生的交易相关费用,亦将以人民币缴付。

为免生疑问,于非人民币柜台进行的交易,以及仅设单一人民币柜台的证券交易而产生的印花税及/或交易相关费用,将继续以港币计算及缴付。

尽管有上述安排,根据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运作程序规则第8节就提呈收购双柜台证券而产生的印花税,将继续按现行安排以港币计算及缴付。

通告表示,此项措施计划于2027年年中推出,并须视乎政府就《修订条例》公布生效日期、取得监管批准及市场准备情况而定。为支援实施工作,香港联交所计划于2027年第二季举行市场测试。测试安排的进一步详情将适时公布。

现时正在买卖或有意买卖适用于人民币缴付印花税及交易相关费用安排之证券的交易所参与者应确保在上述市场测试前已设立适当的人民币结算安排,包括开立指定人民币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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