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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导读:四方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 录

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第1―36页

二、关于业务与经营情况…………………………………………第36―74页

三、关于其他………………………………………………………第74―77页

7-2-1

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6〕154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4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科技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2,339.50万元,拟投入“LNG绝热系统用增强型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项目”“特种罐式储运设备生产项目”及“绿色节能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2)LNG复合材料属于公司节能板材业务,是基于现有产品升级的新产品;3)“LNG绝热系统用增强型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项目”“特种罐式储运设备生产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分别为15.56%、15.96%。

请发行人说明:……(4)本次募集资金在各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各项目的投资明细测算依据及公允性,与公司同类项目和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本次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情况;(5)产业化募投项目产品单价、销量、毛利率等关键指标的测算依据,结合公司业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市场发展趋势,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6)

7-2-2

结合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余额、日常经营资金积累、资金缺口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申报会计师对问题(4)、(5)、(6)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1)

(一) 本次募集资金在各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各项目的投资明细测算依据及公允性,与公司同类项目和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本次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在各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各项目的投资明细测算依据及公允性,与公司同类项目和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339.5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第 2 页 共 77 页序 号

序 号项目名称总投资拟用募集资金金额
1LNG绝热系统用增强型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项目49,058.3848,161.72
2特种罐式储运设备生产项目42,296.6841,025.82
3绿色节能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3,151.9613,151.96
合 计104,507.02102,339.50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