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移为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移为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了《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经公司全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讨论,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 资格。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 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向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 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3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