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领益智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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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证券简称:领益智造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和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6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按公司出资比例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立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敏达”)和中国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形成的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0.5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立敏达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张强、武燕及其配偶吴春立、武永军、县菊红、马琪及其配偶罗文娟、单筱军及其配偶陈美萍、郝代超及其配偶张宁、唐健分别为立敏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他股东东莞市毛旦投资有限公司、东莞毛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德彩米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东莞德彩君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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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提供担保。鉴于公司对立敏达具有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且立敏达具备较强的业务运营能力与风险控制能力,因此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电子”)和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尔康”)分别和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形成的授信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和0.5亿元的债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公司类别 |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本次使用的担保额度 |
| 资产负债率<70%的控股子公司 | 2,000,000.00 | 东莞市立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250 |
| 资产负债率≥70%的控股子公司 | 2,000,000.00 | 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40,000 |
| 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5,000 | ||
| 合计 | 4,000,000.00 | - | 50,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