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焦作万方: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证券简称:焦作万方公告编号:2026-01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应条款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原条款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第八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 删除 |
| 第十三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募集资金到账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三)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公司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报告期内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并同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有)。 | 第十二条公司募集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总监、总经理或公司其他有权限的管理人员进行审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