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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积余: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导读:招商积余: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为满足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招商局积 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内拟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90 亿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融机构名称 授信额度(人民币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合计 17.90

上述额度包括公司的所有非关联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含本外币额度及各类授信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含分离式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国内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

在不突破董事会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总量前提下,公司将根据与各金融机构洽 谈的具体结果和相关融资条件的变化情况,酌情引入计划外非关联金融机构,调整 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总融资计划内根据实际业务需 要调整各银行授信占比、审批与借款、借款展期和其它相关的事宜,并在额度范围 内引入计划外非关联金融机构,在相关合同文件上签字或者签章,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次申请非关联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3 月12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 十二个月内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授信申请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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