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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凌云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3 月4 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2 月27 日以电子邮件 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 事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 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256 人,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33,231 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 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罗 开全、郑英军、李彦波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 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满足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 注销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7,096 股限制性股票,并将回购价格调

整为2.96161 元/股;同时在回购价款中扣除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8、009。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借 款额度,额度有效期两年,借款利率按双方协定利率执行但不超过市场利率,具 体办理时间、单笔金额、利率和期限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开全、郑英军、卫凯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

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0。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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