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 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公司的稳健运营和规范运作提供坚实的保 障。现就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 事占多数席位,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2026 年2 月10 日至本议案提交日,审计委员 会由5 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由3 名委员组成,其基本 情况如下:
唐国琼,女,1963 年5 月生,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管 理学博士。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系主任,现任西 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1 年5 月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吴越,男,1966 年10 月生,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 士。历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特聘教授、教授,现任西南财 经大学法学院教授。2021 年5 月11 日至2026 年2 月9 日,任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2026 年2 月10 日至今,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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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黄英武,女,1980 年2 月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 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遂宁天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工会主席,遂宁市瑞隆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遂宁市瑞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遂宁市天泰实业有 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遂宁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2022 年7 月5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战略与ESG 委员会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8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会议。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1 月16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初步编制的《2024 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预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和其他关注的 重大事项。
(二)2025 年3 月5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 年度 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对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 于预计2025 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听取了《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总结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2024 年度财务报告》,并就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 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3 月21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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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关于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2024 年度大额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检查报告》《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4 年度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并就审计过程中关注到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了 沟通。
(四)2025 年4 月23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会议听取了《2025 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五)2025 年7 月17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初步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六)2025 年8 月15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2025 年 半年度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检查报告》。
(七)2025 年10 月23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听取了公司《2025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八)2025 年12 月17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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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保持良好沟通,对其2024 年 度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秉持独立客观、严谨求实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审 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确保了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公正性。 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公允合理 的审计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信永中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 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 确、完整、清晰、及时,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各项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向信永中和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股东 会决议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 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 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就 相关事项进行多次沟通和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财务和内部控制 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确保审计 组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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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 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求真务实、客观公正 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 计任务,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实事求是地发表了相关独立 审计意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认真审阅并认可了公 司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 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 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运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 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向公司了解外部客观因素对公 司的影响及经营情况,重点关注了财务报告中的审计问题,询问了部 分财务指标的情况。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 规定编制和披露,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 重大错报、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其他导致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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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指导公司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的自查和自评,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 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不存在重大缺 陷,并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内 部管理制度,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参加现场或视频会议、电话沟通、现 场调研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 外部审计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在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等沟通 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 关部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等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督促公司相关部门 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要求外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 划安排工作,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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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监督指导和决策参谋的作用,切实防范经 营风险和决策风险,推动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和监管要 求,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 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持续推动提升董事 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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