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神马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810证券简称:神马股份公告编号:
2026-02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万吨/年己二腈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9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82,079,3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31元,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7.33元,扣除承销费用11,320,754.67元后募集资金总额为588,679,242.66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379,320.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7,299,922.53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
10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7,547,169.81元后募集资金总额为392,452,830.19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981,132,072.85元,扣除其他发行
费用1,379,320.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9,752,752.72元,已于2021年2月10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他发行费用1,379,320.13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列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080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071号验证报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00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亿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364.7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2日对神马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18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扣除发行费用)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 |
| 1 | 3万吨/年1,6己二醇项目 | 30,745.00 | 26,000.00 | 19,965.74 | 76.79 |
| 2 |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 230,066.56 | 24,000.00 | 24,000.00 | 100.00 |
| 3 | 上市公司偿还债务 | 50,000.00 | 47,975.28 | 47,975.28 | 100.00 |
| 合计 | - | 97,975.28 | 91,941.02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