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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独董述职报告-刘玉龙

导读:南华期货:独董述职报告-刘玉龙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刘玉龙)

本人刘玉龙,于2025 年7 月14 日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至今。任职以来,本 人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 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玉龙,男,1971 年2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会计学 副教授职称。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兼任浙江捷昌线性驱 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自2025 年7 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 资质,不存在该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中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股东之间无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利害关系,履职期间可独立 行使表决权,不受任何第三方干预,始终坚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底线。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7-12 月)

(一)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任职期间(2025 年7 月14 日至12 月31 日),公司共计召开董

事会会议4 次,本人均按要求出席,全程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资料、参 与会议研讨,对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均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专业见解、参 与投票,无缺席、迟到、早退及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会议出席 率及投票参与率均达到100%;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因此未涉及股东会出席相关工作。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始终以严谨务实的态度,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切实履行委员及召集人职责。期间共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出席 率100%,无缺席、委托他人出席等情况;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召开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 指引要求,依法、审慎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重点聚焦公司财务状 况、内部控制、合规运营、信息披露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核心领域, 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注重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监察部)及外部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协调配合。通过 日常联系等合规途径,就公司财务核算、年度审计工作开展等相关问 题保持充分、及时的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持续关注上证e 互动平台及其他合规沟通渠 道,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意见与建议,尤其重视在公司治

理结构、信息披露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关切。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合理安排现场履职时间,确 保工作符合要求并富有实效。通过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内控及合规状 况,与董事会、管理层及主要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结合 专业判断为公司规范运作与风险管理提供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现场方式或电话、邮件、 微信等通讯方式定期或不定期与本人进行沟通,拉近了独立董事与经 理层的距离,解决了董事会决策过程必须的信息对称难题,使独立董 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内部控制、重点项目进度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对公司的考察情况及掌握的相 关信息等,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有效性、关联交易管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内,公司未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本人通过查阅相关资 料,确认公司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范畴, 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 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未存在定价异常、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构成影响,相关关联交易规范合规。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任职期间,本人参与审核公司半年度及三季度定期报告的编制流 程、数据真实性、内容完整性及披露及时性,重点核查财务数据的准 确性,确保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第五届董事会换届及财务负责人续聘过程中,本人认为相关程 序及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等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调 整。本人高度重视该事项,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核查会计政策变更的 依据、具体方案及财务影响,充分了解变更背景与落地安排,重点监 督变更程序的合规性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要求,审议流程规范,能够公允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换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 项,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对应岗位履职能力。经核实,相关聘任程 序合规,信息披露完整准确,有利于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经查阅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核实,2025 年度公司未制 定、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亦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内部制度的要求,积极出席会议,提示公司重视行业风险和经营风险, 持续推动董事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合规体系建设;同时,本人不断 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勤勉、审慎地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独立、 专业地发表意见,持续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充分重视 并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交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后续本人将继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专业性作用,强化对公司风控合规、财务会计报告、关联交易等重点 关键领域的监督力度,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密 切沟通,保持对公司经营、合规、风控情况的高度关注,促使董事会 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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