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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

导读:信德新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忠勇)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郭忠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郭忠勇,大专学历,毕业于辽宁省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助理政工师、高级营销师。1981年10月至1997年10月,就职于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供销公司,担任科长;1997年10月至2019年7月,就职于中国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公司辽阳分公司,目前已退休。2020年3月至今,就职于大连弘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职监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次数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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