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东鹏饮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于上海市,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 书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其首席合伙人 为唐恋炯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 人,从业人员共6,133 人,注册会计 师共1,16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270 人。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38.93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3.52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6.60 亿元,具备为大型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 德勤华永当年为6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其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已投保充分的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 亿元, 具备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项目团队成员在执业行为中未受到刑事处罚。德勤华永 虽曾受到一次行政处罚及数次监管措施,但相关事项未影响其执业许可,不构成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选聘情形。本年 度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聘任程序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审计质量,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审慎评估,决定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续聘事项已履行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
(三)项目信息
1.项目团队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由合伙人彭金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女士负责, 由质量控制复核人许湘照女士进行复核。上述人员均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 质与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且近三年执业记录良好。
2.独立性
经本委员会核查,德勤华永及上述项目成员均符合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及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利害关系。
3.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公开招 标选聘中标结果报价确定,较2024 年度有所增加。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253 万元(含税),较2024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40 万元(含 税)。公司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 万元(含税),较2024 年审计 费用增加5 万元(含税),2025 年度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实际费用上升了 18.15%,主要为市场环境、信息化水平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二、2025 年年度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德勤华永已按照《业务约定书》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执行了 审计。
1、审计意见
德勤华永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 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专项报告
德勤华永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专项报告。
3、沟通机制
在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就审计范围、重要审计发现、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 司管理层及本委员会保持了必要、充分的专业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本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德勤华永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实施了全过程的 监督与评估:
1、事前审查与选聘评估
在续聘前,本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记录及独立性进行了严格审查与审慎评估,认为其具备继续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的资质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2、监督审计计划与执行
在年审工作开始前,本委员会与德勤华永项目合伙人就审计计划、时间安排、 人员配置及审计重点等进行了专门沟通,并予以确认。在审计期间,委员会通过 会议听取汇报、审阅资料等方式,持续关注审计进展,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 要事项及管理层的回应,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高质量推进。
3、审议审计结果
在德勤华永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阅了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听取了管理层对年度经营情况的汇 报及审计机构对关键审计事项的说明。经充分讨论,委员会认为审计工作执行到 位,同意将相关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4、评估审计质量与独立性
本委员会在管理层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德勤华永进行了沟通,就其独立 性、审计工作中是否受到限制、与管理层的沟通情况等进行了确认。委员会认为, 德勤华永在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了职业道德规范,保持了形式与实质上的 独立,勤勉尽责,审计质量符合专业标准。
四、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 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遵守了审计业务约定,展现了专业的 执业能力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其审计程序完备,审计证据充分,出具的审计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有效 性。
本委员会在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沟通、监督及评估工作中,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监督职责。我们认可德 勤华永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并对其专业服务表示满意。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