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志特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1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5 月13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 2025 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31,470 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 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24,77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106,700 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 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年度 股东大会止,可在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 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 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龙门志特”)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与少数股东海南志特装配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装配”)共同提供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500 万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潼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重庆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志特”)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 民币9,1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门支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本金债权额人民币7,500 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 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与建设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潼南支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本金债权额人民币9,100 万元(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 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 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 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费等)。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 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后三年止。
注:该保证金额覆盖公司与建设银行2023 年9 月签署的原《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的6,000 万元保证金额,原《最高额保证合同》在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后终止。
四、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 担保额度内,将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9,100 万元调剂至子公司重庆志特使用。
重庆志特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7 月2 日
住所: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创业大道三期标准厂房201D 区
法定代表人:李润文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 管理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 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75%股权,重庆志能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其25%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24,076.15 万元, 占公司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1.47%。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 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海南装配分别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