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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导读:飞沃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单飞跃先生、夏劲松先生(已离任)、张雷先生、谭光 荣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单飞跃先生、夏劲松先生(已离任)、张雷先生、谭光荣先 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的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且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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