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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期货: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瑞达期货: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1)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

(2)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76,933,433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694,689.5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5月19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0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63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8*****442泉州运筹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7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北楼29楼

咨询联系人:甘雅娟

咨询电话:0592-2681653

传真电话:0592-2397059

七、备查文件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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