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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航宇微: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于2026 年4 月10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举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5 月12 日15:00,召开地点为珠海市唐家东岸 白沙路1 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5 月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2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 次股东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颜志宇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5 人,代表股份146,024,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2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2 人,代表股 份145,99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3 人,代表股份5,082,51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 2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0 人,代表股份5,056,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视 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 本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股东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同意145,4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5%; 反对3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4%;弃权23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641%。

同意4,49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39%;反对3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19%;弃权23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42%。

2、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45,40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69%; 反对3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弃权28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931%。

同意4,464,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446%;反对33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70%;弃权28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84%。

3、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45,48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2%; 反对2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3%;弃权28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926%。

同意4,548,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895%;反对2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79%;弃权28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27%。

4、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45,38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4%; 反对3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9%;弃权25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717%。

同意4,447,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141%;反对38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33%;弃权25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26%。

5、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45,3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7%; 反对3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1%;弃权30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02%。

同意4,425,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635%;反对35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82%;弃权30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83%。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145,3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 反对3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8%;弃权30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10%。

同意4,403,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464%;反对3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17%;弃权30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2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45,4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2%; 反对3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3%;弃权29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035%。

同意4,462,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954%;反对32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71%;弃权29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7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2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