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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数码: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天地数码: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0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琼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7人,代表股份41,155,02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45%(指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内股份后的总股本149,088,183股,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31,566,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731%,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5人,代表股份9,588,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4314%。

2.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799,08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3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8,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 股份760,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2%。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李波、华欣楠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1,129,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68%;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3,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6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1,143,7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25%;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87,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59%;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1,128,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44%;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2,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1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1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1,129,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68%;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3,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6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3%。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1,121,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74%;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65,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45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1,122,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98%;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66,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0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3%。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1,120,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69%;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6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01%;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1,136,2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43%;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80,2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73%;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4%;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3%。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9,981,9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302%;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8%; 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2,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1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14%。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韩琼先生、刘建海先生、刘 辉先生、周新春先生、江勇先生5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1《选举韩琼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5,7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155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9,8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9827%。

本议案获得通过,韩琼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刘建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40,475,7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349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19,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941%。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建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刘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5,8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155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9,8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9888%。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周新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5,7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155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9,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9826%。

本议案获得通过,周新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选举江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5,7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155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9,8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9832%。

本议案获得通过,江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冯冬芹先生、徐强国先生、 潘雄先生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01《选举冯冬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5,75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155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9817%。

本议案获得通过,冯冬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徐强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5,7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155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9,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9820%。

本议案获得通过,徐强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潘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5,75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155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9,8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9816%。

本议案获得通过,潘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9,693,8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24%;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 弃权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46,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425%;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900%;弃权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7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1,104,1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76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4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02%;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2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1,110,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28%;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54,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812%;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4%;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2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1,104,1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76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4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02%;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1,111,1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3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55,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62%;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6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1,110,1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09%;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弃权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54,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1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弃权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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