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联检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 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子公司控制权变更、退休等原因导致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67,57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由183,524,850 股变更为182,057,28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83,524,850元变更为人民币182,057,280元,故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地 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价业务;认证 服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运行效能评估服务; 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 消防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标准
化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 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1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52.485 万 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205.728 万元。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 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检验检测服
务;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
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承接档
案服务外包;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
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消防技术服务; 节能管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公路水运工
程试验检测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以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
防护装置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地质灾害治理 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雷电
工程勘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
价业务;认证服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承接档案
服务外包;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
地调查评估服务;消防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生态资源监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地理
遥感信息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货物进出口
保护监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 ;技术进出口;标准化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环境
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以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3 18,352.485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8,205.728 万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工商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