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联检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5月8日通 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周剑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5,313.69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冠标(上海)检测技 术有限公司38.9281%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收购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冠标(上海) 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提升至92.618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3人、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9人因协商解
除劳动合同原因被动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6名激励对象因所在子公司发生控 制权变更导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共计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9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人,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9,13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层面未完成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 核要求,因此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78,440股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周剑峰、刘小玲、黄海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子公 司控制权变更等原因导致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1,467,57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3,524,850股变更为 182,057,28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3,524,850元变更为人民币182,057,280 元,故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此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特种设
备检验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价 业务;认证服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承 接档案服务外包;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消防 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地理遥 感信息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标准化服务;计 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对《公司 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 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 内容为准。
(五)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及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
董事周剑峰、刘小玲、黄海鲲、朱晔是本次拟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保证该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周剑峰、刘小玲、黄海鲲、朱晔是本次拟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登记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 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 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宜 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其他针对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事宜,终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 收益予以收回;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 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调整至预留或直接调减;
(1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 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周剑峰、刘小玲、黄海鲲、朱晔是本次拟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28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