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协鑫能科: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5证券简称:协鑫能科公告编号:2026-014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UsualWinLimited常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公司”)拟向其间接参股公司PTHijaunesiaGCLBanyuwangi(以下简称“GCLBanyuwangi”或“被资助对象”或“项目公司”)和PTHijaunesiaGCLGajahMungkur(以下简称“GCLGajahMungkur”或“被资助对象”或“项目公司”)提供次级贷款。主要情况如下:
(1)常隆公司拟向GCLBanyuwangi提供不超过1,800万美元的次级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加权平均年利率为6.887%。
(2)常隆公司拟向GCLGajahMungkur提供不超过1,800万美元的次级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加权平均年利率为6.887%。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特别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是为支持参股公司光伏电站项目的顺利投建及运营,符合公司拓展海外新能源业务的战略布局,具备投资的必要性。被资助对象为依法设立的项目公司,项目具有可行性。
(2)本次被资助对象未提供担保,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财务资助主要风险为被资助对象可能因项目建设及运营收益不达
预期、次级偿还顺序等原因,导致借款无法按时足额收回。此外,本次财务资助期限较长,期间可能面临印尼政策、汇率等外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为支持参股公司在印尼东爪哇10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以及中爪哇100MW水面漂浮光伏电站项目的投建及运营,根据前述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公司参与投资前述项目,需向项目公司提供次级贷款,贷款分批次提取和发放,并专项用于支付经双方同意的合理项目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常隆公司拟向其间接参股公司GCLBanyuwangi和GCLGajahMungkur提供次级贷款。主要情况如下:
1、常隆公司拟向GCLBanyuwangi提供不超过1,800万美元的次级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加权平均年利率为6.887%。
2、常隆公司拟向GCLGajahMungkur提供不超过1,800万美元的次级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加权平均年利率为6.8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财务资助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被资助对象未提供担保,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一:GCLBanyuwangi
| 公司名称 | PTHijaunesiaGCLBanyuwangi |
| 商业登记号 | 2901260056967 |
| 成立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
| 注册资本 | 88,000,000,000印尼盾 |
| 注册地点 | JAKARTASELATAN |
| 股东情况 | PTPLNIndonesiaPowerRenewables(持股51%)PTGCLEnergiInvestasiIndonesia(持股49%) |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100MW地面光伏项目的投建及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