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ST清研: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导读:*ST清研: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3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5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近日,公司收到政旦志远《关于变更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 复核人员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政旦志远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杨红 宁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杨红宁工作调整,政旦志远根据《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 定,现委派崔芳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质量复核 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

(一)基本信息

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3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的审计报告。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

-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 计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政旦志远出具的《关于变更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 员的函》;

2、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