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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合盛硅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0证券简称:合盛硅业公告编号:2026-025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

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慈溪办公室二十四楼黑河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并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人,实到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54,662,082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鄯善硅基新材料产业基地8×75MW背压机组(一期)572,762.0041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70,000.00170,000.00
合计742,762.00580,000.00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