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泰胜风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14.68万元(不含增值税)。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
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票173,954,013股,每股面值
元,发行价格为
6.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75,929,127.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69,259,802.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
月
日到账,资金到位情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验字〔2025〕2501349001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以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的流动资金需求。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募集资金投入和本次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至披露日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6,925.98 | 116,925.98 | 114.68 | 114.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