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豪森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豪森智能股票代码:6885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元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元熙行业精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188号汤臣商务中心B栋1405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3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15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6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受让方/元熙基金/乙方 | 指 | 上海元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元熙行业精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转让方/甲方 | 指 | 大连博通聚源实业有限公司、大连科融实业有限公司、大连尚瑞实业有限公司、大连豪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连铭德聚贤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合心聚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德熙、赵方灏、张继周 |
| 豪森智能/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德熙、赵方灏和张继周及其控制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减少达到5%的权益变动 |
| 本报告(书) | 指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