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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导读:凌云光: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号国贸大厦

层及

层)2026年

3-2-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机构”或“中金公司”)接受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就发行人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中相同的含义)

3-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USTERLightTechCo.,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13号院7号楼7层701室
注册时间2002年8月13日(2020年9月28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097.67万元人民币[注]
法定代表人姚毅
上市时间2022年7月6日
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010-52349555
邮政编码100094
传真010-52348666
公司网址http://www.lusterinc.com
电子信箱BODoffice@lusterinc.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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