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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新材: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导读:四方新材: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四方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132,499.2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23,512.30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3月4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2026年2月27日归还4,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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